声明-广州基金

声明

时间:2017-06-21

       本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本公司本次要约收购爱建集团股票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华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华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顾颉先生。华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华豚集团”)并非华豚企业的控股股东,其仅持有华豚企业33.33%的股权。华豚企业前期举牌爱建集团股票所用资金均来自于其股东缴纳的资本金。

      特此声明

 

 

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1日